律师观点分析
劳动争议?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纠纷
证据链完整举证,企业二审成功驳回员工二倍工资差额诉求
一、大致案情
某制造企业员工在职期间,双方就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产生争议。员工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、提起诉讼,主张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。一审法院采信员工主张,判令企业支付相应款项。企业不服一审判决,委托我方律师提起上诉。
企业主张已依法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并提交劳动合同签收表、历年签收台账、多名在职及离职员工劳动合同原件,同时申请多名知情人员出庭作证,证实公司完善的劳动合同签订、签收及档案管理制度。对方当事人否认签署过劳动合同,还提交录音材料试图佐证签收材料系伪造。
二、判决结果
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,我方提交的各项书证、证人证言、笔迹比对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,足以证实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最终撤销一审判决,判令企业无需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,上诉费用由对方承担。
三、律师观点
1.劳动用工管理中,劳动合同签订、签收、档案留存是核心风控环节,企业务必规范留存全套书面凭证,即便遭遇搬厂、人员变动等特殊情况,也应妥善保管人事资料。
2.单一复制件证据证明力有限,但结合公司制度文件、其他员工佐证、笔迹核验、证人证言等材料,可形成完整证据链条,达到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,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3.面对劳动争议纠纷,当事人私自录制的录音证据,若取证方式存疑、无法核实主体身份,通常不具备合法证明效力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